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更(一)字第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上更(一)字第3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更(一)字第三四八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許坤立 右上訴人即被告因貪污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七一五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九七三九號),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更審,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陳春秋
法官高明哲法官王麗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胡儀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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