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度簡字第486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簡字第486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九十三年度簡字第四八六五號
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一二七0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甲○○明知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販賣,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事實部分應補充:「甲○○前因傷害案件,經本院九十一年度鳳簡字第三四二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二月確定,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並更正:「甲○○乃以營利之意思,購入如附表所示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圖樣之香煙,然尚未售出即為警查獲」,及如附表所示「峰MINE」、「MildSeven」、「SevenStars」及「SilverStarlet」等香菸之商標專用期限;另證據部分則補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登記查詢資料五件」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如附件)之記載。
二、按所謂販賣行為,並不以販入之後復行賣出為要件,祇要以營利為目的,將禁藥購入或賣出,有一於此,其犯罪即為完成,最高法院六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五00號著有判例。本件被告既以販賣圖利之意思,購入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圖樣之商品,縱於尚未出售之際即為警查獲,仍屬犯罪既遂。是核其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一條第一款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之商品而販賣罪。其意圖販賣而陳列使用與他人相同註冊商標商品之低度行為,應為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以一販賣行為侵害數商標專用權,而觸犯相同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前段之規定,從重論以一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查被告前因傷害案件,經本院九十一年度鳳簡字第三四二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二月確定,於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及本院被告院內索引卡紀錄表各一紙在卷可憑,是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販賣仿冒商標之香菸,非僅擾亂國內菸品價格市場之健全發展,且侵害商標專用權人之權益,影響國家經濟體系及我國貿易形象甚鉅,惟念及其僅因一時貪圖小利,販入數量非大,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香菸,係被告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所販賣之物,應依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商標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法官陳明呈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林明忠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八十一條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八十二條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侵害商標名稱│商標專用權人│商標專用期限││││││││├──┼───────┼──┼──────┼──────┼───────┤│㈠│「峰」牌香菸│壹拾│「峰MINE」│日商日本香煙│九十五年六月三││││包.││產業股份有限│十日││││││公司││├──┼───────┼──┼──────┼──────┼───────┤│㈡│MildSeven香菸│壹拾│「MildSeven│日商日本香煙│九十五年六月三││││包│」│產業股份有限│十日││││││公司││├──┼───────┼──┼──────┼──────┼───────┤││SevenStars│貳拾│「SevenStar│日商日本香煙│九十五年六月三││㈢│CustomLight│包│s」│產業股份有限│十日│││香菸│││公司││├──┼───────┼──┼──────┼──────┼───────┤│㈣│SilverStarlet│貳拾│「SilverSta│日商日本香煙│一百零二年八月│││香菸│包│rlet」│產業股份有限│十五日││││││公司││├──┼───────┼──┼──────┼──────┼───────┤│㈤│ 大衛杜夫 香菸│貳拾│「Davidoff」│瑞士商大衛杜│九十四年三月十││││包││夫公司│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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