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8年度上訴字第1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8年上訴字第1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1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上訴字第一二八四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鄭慶海上訴人即被告乙○○輔佐人即乙○○胞妹丙○○選任辯護人賴鴻鳴律師右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訴字第一二六九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法官法官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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