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9年度訴字第2799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9年訴字第279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七九九號
原告 王黃博 (已歿)生前住台北市○○○路○段○○號五樓被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代表人 張盛和 (局長)訴訟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徐瑞晃
法官曹瑞卿法官吳慧娟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書記官葉冠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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