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948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948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褫奪公權肆年,扣案甲基安非他命伍包(合計淨重壹佰參拾壹點伍肆公克),沒收銷燬之,電子磅秤壹台、分裝夾鏈袋壹包,均沒收;又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海洛因肆包(合計淨重零點肆貳公克),沒收銷燬之;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伍月,褫奪公權肆年,扣案甲基安非他命伍包(合計淨重壹佰參拾壹點伍肆公克)及海洛因肆包(合計淨重零點肆貳公克),均沒收銷燬之,電子磅秤壹台、分裝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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