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801號刑事其他文書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04日裁判案由:過失致死等主文甲○○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瑞山營造事業有限公司、乙○○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