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208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20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2089號公訴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羈押於臺灣臺中看守所)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余德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日晟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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