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0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5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4年度訴字第15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己○○選任辯護人陳俊傑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3年度毒偵字第1557、1558號、93年度偵字第4507、4510、4511號)及移送併案(94年度毒偵字第876號),本院就其中施用毒品、恐嚇取財部分,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己○○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附表貳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附表叁第壹項所示之物沒收。又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附表參第貳至伍項所示之物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附表貳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附表叁所示之物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一)己○○曾經因為施用毒品案件,接受觀察、勒戒2次,最後1次於92年12月30日執行完畢。在觀察、勒戒執行完畢後的5年內,己○○又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的概括故意,自93年12月14日或其前之93年12月某日某時起至94年3月1日上午7時止,在苗栗縣○○鄉○○村○○路○○○號住處、 黃達祥 位於苗栗縣○○鄉○○村○鄰○○路○巷○號之住處及其他不詳處所等地點,將安非他命置入玻璃吸食器中,用打火機加熱,吸食其產生之白色煙霧,以此方式,施用安非他命多次。
(二)己○○另又與E○○、W○○共同基於以竊盜為手段,達成恐嚇取財為目的之犯意聯絡,為了自己不法所有的目的,自93年8月9日不久前之某日某時起至93年12月14日不久前之某日某時止,由W○○在苗栗縣頭屋鄉北坑村某不詳山區,於附表壹恐嚇時間欄所示前不久某日某時,連續以鳥網捕捉竊取附表壹所示鴿主所有之賽鴿多隻,數目各如附表壹賽鴿數目欄所示,竊取得逞後,則將賽鴿腳環所載之賽鴿編號或鴿主電話等資訊,交由己○○或E○○,而由己○○以電話聯絡鴿主詢問鴿主「鴿子要不要抓(回去)?」,暗示恐嚇鴿主,其鴿子已經遭攔截捕捉,將遭不測,致使如附表壹所示之鴿主均心生恐懼,而於遭恐嚇後之不久,各將如附表金額欄之款項匯入己○○所指示、由E○○購得戶名 陳揅 (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或戶名 廖誌聰 (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之不知情人頭帳戶內。之後再由E○○前往提款,並於得款後,由E○○等3人朋分花用。
二、證據名稱:
(一)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
1、被告己○○於偵、審中之自白。
2、苗栗縣衛生局93年12月27日苗衛檢字第0930019806號煙毒尿液檢驗成績書。
3、中山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藥物濫用檢測中心94年3月17日尿液檢驗報告(流水號:0000000)。
4、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查獲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初步鑑驗報告單1紙(93年12月16日於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鑑驗)。
5、安非他命1包(警秤毛重4公克)。
6、吸食器1組。
7、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
(二)恐嚇取財部分:
1、被告己○○於偵、審中之自白。
2、共同被告E○○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中之供述。
3、共同被告W○○於警詢、偵訊及本院審理中之供述。
4、如附表壹所示鴿主於警詢之指述。
5、扣案行動電話、晶片卡。
6、如附表壹所示鴿主提供之匯款單多張。
7、被告己○○使用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1份。
8、共同被告E○○使用之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各1份。
9、共同被告W○○使用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1份。
三、應適用之法條:
(一)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8條第1項前段。
(三)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6條、第320條第1項、第
346第1項、第55條、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51條第5款。
(四)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
四、本判決係依刑事訴訟法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製作,依法僅記載當事人欄、主文、犯罪事實、證據名稱以及應適用之法條。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林映姿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4年10月4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蔡志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楊慧萍中華民國94年10月7日附記論罪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壹:
┌──┬────┬──────┬──────┬───┬────┐│編號│鴿主│賽鴿數目│恐嚇時間│金額│匯款情形│├──┼────┼──────┼──────┼───┼────┤│1│S○○│1隻│93年8月9日│1,500│有│├──┼────┼──────┼──────┼───┼────┤│2│丑○○│1隻│93年8月9日│1,515│有│├──┼────┼──────┼──────┼───┼────┤│3│D○○│1隻│93年8月9日│1,510│有│├──┼────┼──────┼──────┼───┼────┤│4│戊○○│1隻│93年8月16日│1,815│有│├──┼────┼──────┼──────┼───┼────┤│5│乙○○│1隻│93年8月16日│1,700│有│├──┼────┼──────┼──────┼───┼────┤│6│地○○│1隻│93年8月16日│1,800│有│├──┼────┼──────┼──────┼───┼────┤│7│未○○│1隻│93年8月18日│3,510│有│├──┼────┼──────┼──────┼───┼────┤│8│未○○│1隻│93年8月18日│3,520│有│├──┼────┼──────┼──────┼───┼────┤│9│甲○○│2隻│93年8月18日│5,410│有│├──┼────┼──────┼──────┼───┼────┤│10│F○○│1隻│93年8月19日│1,823│有│├──┼────┼──────┼──────┼───┼────┤│11│戌○○│1隻│93年8月19日│1,510│有│├──┼────┼──────┼──────┼───┼────┤│12│黃○○│1隻│93年8月19日│1,710│有│├──┼────┼──────┼──────┼───┼────┤│13│壬○○│1隻│93年8月19日│1,722│有│├──┼────┼──────┼──────┼───┼────┤│14│辛○○│2隻│93年9月1日│3,600│有│├──┼────┼──────┼──────┼───┼────┤│15│辰○○│1隻│93年10月22日│1,800│有│├──┼────┼──────┼──────┼───┼────┤│16│卯○○│1隻│93年10月29日│1,620│有│├──┼────┼──────┼──────┼───┼────┤│17│T○○│1隻│93年10月29日│4,815│有│├──┼────┼──────┼──────┼───┼────┤│18│T○○│1隻│93年10月29日│1,715│有│├──┼────┼──────┼──────┼───┼────┤│19│A○○│1隻│93年10月29日│3,010│有│├──┼────┼──────┼──────┼───┼────┤│20│K○○│1隻│93年11月1日│1,810│有│├──┼────┼──────┼──────┼───┼────┤│21│戊○○│1隻│93年11月2日│1,834│有│├──┼────┼──────┼──────┼───┼────┤│22│庚○○│1隻│93年11月2日│1,820│有│├──┼────┼──────┼──────┼───┼────┤│23│N○│1隻│93年11月2日│3,615│有│├──┼────┼──────┼──────┼───┼────┤│24│宇○○│8隻│93年11月2日│1,830│有│├──┼────┼──────┼──────┼───┼────┤│25│巳○○│2隻│93年11月2日│3,015│有│├──┼────┼──────┼──────┼───┼────┤│26│B○○│1隻│93年11月2日│1,815│有│├──┼────┼──────┼──────┼───┼────┤│27│寅○○│1隻│93年11月30日│2,020│有│├──┼────┼──────┼──────┼───┼────┤│28│U○○│1隻│93年11月30日│2,017│有│├──┼────┼──────┼──────┼───┼────┤│29│玄○○│1隻│93年11月30日│1,816│有│├──┼────┼──────┼──────┼───┼────┤│30│H○○│1隻│93年11月30日│2,016│有│├──┼────┼──────┼──────┼───┼────┤│31│P○○│1隻│93年11月30日│2,010│有│├──┼────┼──────┼──────┼───┼────┤│32│L○○│1隻│93年11月30日│2,015│有│├──┼────┼──────┼──────┼───┼────┤│33│O○○│1隻│93年11月30日│2,023│有│├──┼────┼──────┼──────┼───┼────┤│34│V○○│1隻│93年12月1日│2,022│有│├──┼────┼──────┼──────┼───┼────┤│35│癸○○│1隻│93年12月1日│2,000│有│├──┼────┼──────┼──────┼───┼────┤│36│Q○○│1隻│93年12月1日│2,021│有│├──┼────┼──────┼──────┼───┼────┤│37│天○○│3隻│93年12月1日│6,010│有│├──┼────┼──────┼──────┼───┼────┤│38│J○○│1隻│93年12月1日│2,005│有│├──┼────┼──────┼──────┼───┼────┤│39│丁○○│1隻│93年12月1日│2,015│有│├──┼────┼──────┼──────┼───┼────┤│40│丙○○│2隻│93年12月9日│4,015│有│├──┼────┼──────┼──────┼───┼────┤│41│申○○│1隻│93年12月9日│1,819│有│├──┼────┼──────┼──────┼───┼────┤│42│宙○○│2隻│93年12月9日│4,010│有│├──┼────┼──────┼──────┼───┼────┤│43│寅○○│1隻│93年12月14日│2,021│有│├──┼────┼──────┼──────┼───┼────┤│44│M○│1隻│93年12月14日│1,812│有│├──┼────┼──────┼──────┼───┼────┤│45│I○○│2隻│93年12月14日│4,010│有│├──┼────┼──────┼──────┼───┼────┤│46│C○○│7隻│93年12月14日│14,000│有│├──┼────┼──────┼──────┼───┼────┤│47│G○○│1隻│93年12月14日│2,017│有│├──┼────┼──────┼──────┼───┼────┤│48│亥○○│1隻│93年12月14日│2,013│有│├──┼────┼──────┼──────┼───┼────┤│49│C○○│7隻│93年12月14日│14,010│有│├──┼────┼──────┼──────┼───┼────┤│50│子○○│3隻│93年11月2日│5,400│有│├──┼────┼──────┼──────┼───┼────┤│51│R○○│1隻│93年8月20日│1,810│有│├──┼────┼──────┼──────┼───┼────┤│52│ 呂理楓 │1隻│93年8月19日│1,800│有│├──┼────┼──────┼──────┼───┼────┤│53│酉○○│1隻│93年8月19日│1,820│有│├──┼────┼──────┼──────┼───┼────┤│54│午○○│1隻│93年8月18日│1,520│有│└──┴────┴──────┴──────┴───┴────┘附表貳:
一、安非他命壹包(警秤毛重肆公克)。附表參:
一、吸食器壹組。
二、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之行動電話共叁支均沒收。
三、門號:0000000000行動電話壹支(共同被告W○○所有)。
四、扣案之郵局提款卡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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