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壢簡字第127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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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壢簡字第1271號

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王奎智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2572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王奎智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王奎智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前有1次竊盜罪經判刑之紀錄,竟仍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反企圖不勞而獲,恣意竊取告訴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分公司之商品,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破壞社會治安,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及其犯後尚知坦承犯行,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竊得財物之價值、對告訴人造成之財產損害,暨其於警詢中自述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職業為作業員、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被告竊得之物品,業已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存卷可考,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李允煉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7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林述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鄭羽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8  日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4年度偵字第25728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25728號

  被   告 王奎智 男 3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0號8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奎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4年3月17日下午4時許,在桃園市○鎮區○○路0號之家樂福平鎮店內,徒手竊取 黃雅鈴 管領、置於貨架上如附表所示物品(已發還),得手後未經結帳即離去。嗣黃雅鈴發覺遭竊後,報警處理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黃雅鈴委由 李志晟 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王奎智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不諱,復經告訴代理人李志晟於警詢時指訴明確,並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刑案現場照片12張在卷可稽,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9  日

               檢察官  李允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許弘楷

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表

編號

竊取之商品名稱

金額(新臺幣)

1

原木湯杓-中1支

169元

2

Glolux USB充電磁吸式感應燈-25cm1盞

439元

3

三花針織平口褲1件

199元

4

三花大尺寸隱形運動襪1雙

59元

5

DIY城市魯賓遜鋼釘1盒

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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