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1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165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26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4年5月2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吳錦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顏錦清中華民國94年5月23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1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165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26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4年5月2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吳錦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顏錦清中華民國9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