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司拍字第156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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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司拍字第15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司拍字第1562號聲請人戊00000000聲請人丙00000000聲請人丁00000000
送達代收住高雄市相對人乙○○○住高雄市
身分證統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3,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第三人 邱靜金 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25,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8年3月10日起至89年3月9日止,債務清償期約定為89年3月9日,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乙○○○於88年3月10日向第三人邱靜金借款1,271,200元。詎相對人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尚欠本金共21,271,200元。又第三人邱靜金已於96年10月23日死亡,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依法由其繼承人即相對人 郭曉明 、郭啟仁、 郭啟利 概括承受。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土地登記謄本8件、支票影本3件、繼承系統表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
司法事務官熊靜芬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3月10日
書記官楊育民┌─────────────────────────────────────────────┐│附表:97年度司拍字第1562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備考│││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區○○○段│473│養│8221.60│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8-6地││││││││││號、面積8149平方公尺│├──┼───┼────┼───┼──┼─┼─────┼─────┼────────────┤│002│台南市○○○區○○○段│853│養│51956.26│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6地號││││││││││、面積51866平方公尺│├──┼───┼────┼───┼──┼─┼─────┼─────┼────────────┤│003│台南市○○○區○○○段│854│養│140127.87│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8地號││││││││││、面積138732平方公尺│├──┼───┼────┼───┼──┼─┼─────┼─────┼────────────┤│004│台南市○○○區○○○段│860│養│2220.78│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6-1地││││││││││號、面積2207平方公尺│├──┼───┼────┼───┼──┼─┼─────┼─────┼────────────┤│005│台南市○○○區○○○段│864│養│169457.98│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4地號││││││││││、面積167849平方公尺│├──┼───┼────┼───┼──┼─┼─────┼─────┼────────────┤│006│台南市○○○區○○○段│865│養│173766.38│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465地號││││││││││、面積175547平方公尺│├──┼───┼────┼───┼──┼─┼─────┼─────┼────────────┤│007│台南市○○○區○○○段│866│養│225358.95│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507-14地││││││││││號、面積226655平方公尺│├──┼───┼────┼───┼──┼─┼─────┼─────┼────────────┤│008│台南市○○○區○○○段│867│養│10518.00│680分之16│重測前:土城子段508地號││││││││││、面積10518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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