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上字第1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2年度上字第114號上訴人 陳啟正 訴訟代理人 劉家榮 律師被上訴人 陳啟燦 訴訟代理人 陳純青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2年9月3日下午3時25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上字第1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2年度上字第114號上訴人 陳啟正 訴訟代理人 劉家榮 律師被上訴人 陳啟燦 訴訟代理人 陳純青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2年9月3日下午3時25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