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事聲字第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事聲字第21號聲請人 劉念中 上列聲請人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滙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撤銷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事件,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7日內補正聲請理由,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廖穗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書記官蘇文熙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事聲字第2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事聲字第21號聲請人 劉念中 上列聲請人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滙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撤銷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事件,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7日內補正聲請理由,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廖穗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書記官蘇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