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33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33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三三九號
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庭
法官林美治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宜君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