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婚字第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婚字第42號原告甲○○原告與被告乙○○(SIRIO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居所並將起訴狀、庭期通知書及送記官保管中,逕向書記官領取),中華民國9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書記官張乃昇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婚字第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婚字第42號原告甲○○原告與被告乙○○(SIRIO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居所並將起訴狀、庭期通知書及送記官保管中,逕向書記官領取),中華民國9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
書記官張乃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