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8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盜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八二八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右列被告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陳玉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淑臻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8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盜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八二八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右列被告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陳玉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淑臻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