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10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10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違反公司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О五號
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公司法案件,不服本院台北簡易庭八十九年度北簡字第一九七號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八日第一審判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案號: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二五三二一號),提起上訴,暨移送併辦(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三八二九、七0一二、七三九一、七七七二、八八一0號、九二0五、九八一七、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三八四號),本院之合議庭為第二審判決如左:
主文原判決撤銷。
甲○○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之規定,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玖佰元即銀元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係設於台北市○○街○○○號地下室香奈爾企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明知該公司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酒吧業務,竟自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二十日設立登記起,擅自經營上開酒吧業務,違反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業務之規定。嗣經本院於八十八年九月十六日以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九九號判決其拘役五十日,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確定(於八十九年一月七日始執行完畢,下簡稱前案)。猶不知悔改,自前案判決確定翌日即八十八年九月十七日起,猶未辦理變更登記,繼續於上址經營登記範圍外之酒吧業務,嗣繼續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為附表所示之警局警員在上址臨檢查獲。
二、案經台北市政府建設局移送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上訴暨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一、右揭事實,業據被告甲○○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有香奈爾企業有限公司登記資料、如附表所示之警局臨檢記錄表資料在卷可稽。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違反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而犯同條第三項之罪。被告於同一營業行為繼續進行中,雖先後數度被查獲,惟其行為之本質,屬於繼續犯性質,僅成立單純一罪。原審為被告論罪科刑之判決,固非無見,惟檢察官除如附表一以外之移送併辦部份,被告繼續違法營業之事實,與起訴之事實屬繼續犯之實質上一罪,為起訴效力所及,原審就此部份未及審判,尚有未合,檢察官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經營酒吧業務之規模、時間長短、經主管機關移送偵查後,仍繼續違法營業之情形,惟有改善之行為及所生危害及事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部分如易科罰金,罰金部分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項、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一項,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春麗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黃雯惠
法官黃雅君法官王綽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林素霜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四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公司法第十五條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
公司之資金,除因公司間業務交易行為有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二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附表
編號查獲時間查獲機關查獲紀錄
一88.10.17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所)臨檢紀錄表
0時10分(公訴人誤載為88.10.22)
二88.11.1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所)臨檢紀錄表
0時55分
三88.11.19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23時45分
四88.12.09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所)臨檢紀錄表
23時45分
五88.12.25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2時30分
六89.01.1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二所)臨檢紀錄表
23時10分
七89.03.11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1時45分
八89.03.31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1時30分
九89.04.0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二所)查訪紀錄表
1時50分
十89.04.08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訪紀錄表
0時10分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
十一89.04.08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0時25分
十二89.04.10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21時30分
十三89.04.1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20時25分
十四89.04.19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21時20分
十五89.04.2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所)臨檢紀錄表
1時35分
十六89.04.26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21時50分
十七89.04.28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臨檢紀錄表
十八89.05.02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民權一所)臨檢紀錄表
23時20分
十九89.05.05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1時50分
二十89.05.07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22時5分
二一89.05.1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所)臨檢紀錄表
1時50分
二二89.05.27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所)臨檢紀錄表
0時45分
二三89.05.28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圓山所)臨檢紀錄表
23時15分
二四89.06.0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長春所)臨檢紀錄表
23時21分
二五89.06.10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所)臨檢紀錄表
1時20分
二六89.06.18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所)臨檢紀錄表
2時20分
二七89.06.23台北市政府商業管理處商業稽查紀錄表
21時45分
二八89.07.0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民權一所)臨檢紀錄表
23時13分
二九89.07.1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二所)查訪紀錄表
0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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