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5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五九六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望民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劉文松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5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五九六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望民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劉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