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度聲字第73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聲字第7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民國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七三三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因侵占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理由甲○○因附表所示之罪,均已確定,茲由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邱顯祥法官陳嘉雄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王麗英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IVX6Q6L10T30G2;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罪名│告├────┼────┼─┬───┬────┼─┬───┬────┤││刑│年月日│年度及│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案號│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侵│有一│2│12│彰││││││││期年││60│化││││││││徒│至│偵40│地│訴1│4│同│上│7││占│刑││90│院│8││││││││5│1│││││││├──┼──┼────┼────┼─┼───┼────┼─┼───┼────┤│盜│有七││4│臺││││││││期年││0│中│上6│││││││徒六│1│偵0│高│3│7│同│上│87││匪│刑月││2│分│訴3││││││││││院│1│││││├──┼──┼────┼────┼─┼───┼────┼─┼───┼────┤│強│有二││││││││││制│期年││││││││││猥│徒│1│〞│││〞││〞│││褻│刑││││││││││││││││││││└──┴──┴────┴────┴─┴───┴────┴─┴───┴────┘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