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馬簡字第14號
聲 請 人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繼賢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
偵字第84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王繼賢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應適用法條,除附表編號5備註(規
格)「342723」應更正為「553626」、編號19數量
「29」應更正為「42」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本件被告竊取之如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物,業
經被害人洪○○領回,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可佐(見警卷第65
、71頁),是該犯罪所得既已合法發還,爰不予宣告沒收或
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
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
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朱華君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
法官陳順輝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
書記官許致愷
附錄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偵字第844號
被告王繼賢男00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澎湖縣○○市○○里○○00號
居澎湖縣○○市○○里○○○00號之
0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
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繼賢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及竊盜犯意,於民國109
年11月15日10時14分許,駕駛其向不知情之胞弟王
○○所借得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貨車,前往洪○
○位於澎湖縣○○市○○里0000000號東側魚塭旁之
鐵皮鴿舍,自該未關閉之大門步入鴿舍後,徒手竊取鴿舍內
如附表所示之物,並將所竊得之物置於上開自用小貨車之後
車斗內載運至其位於澎湖縣馬公市○○○00號之0住處
飼養及存放。嗣經洪○○發現遭竊之事並報警處理,經警調
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始循線查獲上情。
二、案經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王繼賢於警詢及偵訊時均坦承不諱
,核與被害人洪○○、證人王○○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相符
,並有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
表、刑案現場平面圖、109年11月15日王繼賢涉嫌竊
取鴿子及相關設備監視器錄影擷圖時序表、贓物認領保管單
、路口監視器錄影光碟1片、刑案案件照片12張、刑案
現場照片34張、行車路線圖2張等在卷可佐,足認其之
自白與事實相符。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王繼賢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
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檢察官朱華君
上述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書記官趙守仁
附錄法條: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
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
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
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表:
┌──┬───────────┬───┬───┬───────┐
│編號│物品名稱│單位│數量│備註(規格)│
├──┼───────────┼───┼───┼───────┤
│1│木製鳥籠(各含1個石膏│個│4│724526│
││飼料盤,其中1個含2個││││
││,共計5個飼料盤)││││
├──┼───────────┼───┼───┼───────┤
│2│木製藤編鳥籠(含綠色塑│個│2│332324│
││膠盤)││││
├──┼───────────┼───┼───┼───────┤
│3│木製藤編鳥籠(含綠色塑│個│1│342328│
││膠盤)││││
├──┼───────────┼───┼───┼───────┤
│4│藤編鳥籠(含綠色塑膠盤│個│2│342723│
││)││││
├──┼───────────┼───┼───┼───────┤
│5│橘色塑膠桶│個│5│342723│
├──┼───────────┼───┼───┼───────┤
│6│橘色水桶(含飼料、蓋子│個│1│4654│
││)││││
├──┼───────────┼───┼───┼───────┤
│7│藍色水桶│個│1│4758│
├──┼───────────┼───┼───┼───────┤
│8│紅色水桶│個│1│3628│
├──┼───────────┼───┼───┼───────┤
│9│天然葉綠素│包│8││
├──┼───────────┼───┼───┼───────┤
│10│白鐵鍋│個│1│2513│
├──┼───────────┼───┼───┼───────┤
│11│長方形藍色塑膠桶│個│5│624330│
├──┼───────────┼───┼───┼───────┤
│12│養鴿飼料架│個│5│90(2個)、│
│││││85(2個)、│
│││││121(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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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橘色塑膠桶│個│1│60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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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石膏飼料盤│個│19││
├──┼───────────┼───┼───┼───────┤
│15│鴿子腳踏架(白鐵)│個│29││
├──┼───────────┼───┼───┼───────┤
│16│鴿子腳踏架(塑膠)│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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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紫色塑膠桶│個│2│594816│
├──┼───────────┼───┼───┼───────┤
│18│飼料桶│個│5│1624(2個)│
│││││、4723(3個│
│││││)│
├──┼───────────┼───┼───┼───────┤
│19│鴿子│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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