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簡上字第33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簡上字第3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13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簡上字第339號上訴人 黃明祥 訴訟代理人 薛國棟 律師被上訴人 王世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3年1月22日本院簡易程序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一、上訴意旨略以:原審認僅有「發票人」始有授與他人補填票據應記載事項之權利,卻未予詳究附表所示七張支票(下稱系爭支票)之發票人即「富成建材有限公司」(下稱富成公司)有無授權 王淑君 填載系爭支票之發票日,徒以系爭支票業經非發票人之上訴人授權王淑君自行填載發票日,率認系爭支票為有效票據,被上訴人請求上訴人給付票款為有理由,駁回上訴,即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違誤等語。並聲明:㈠原判決廢棄。㈡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二、按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逾第466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提起第三審上訴或抗告,須經原裁判法院之許可。前項許可,以訴訟事件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第1項、第436條之3第
1項及第2項定有明文。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係指原第二審判決就其取捨證據所確定之事實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而言,不包括認定事實不當、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之情形在內(最高法院80年台上字第1326號判例、87年度台簡上字第46號、93年度台簡抗字第19號裁判參照)。又所謂原則上之重要性,係指該訴訟事件所涉及之法律問題意義重大,有加以闡釋之必要而言。故必第二審裁判認定事實後適用之法規顯有錯誤,且其所涉及之法律問題意義重大,始有准許上訴最高法院加以闡釋之必要。
三、上訴人雖以:原審未予詳究系爭支票之發票人富成公司有無授權王淑君填載系爭支票之發票日,徒以系爭支票業經非發票人之上訴人授權王淑君自行填載發票日,率認系爭支票為有效票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云云。惟查,原審判決係以:上訴人為富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自承:系爭支票是擔保積欠王淑君之借款等語;及系爭支票為富成公司所簽發,經上訴人、 朱珈蒂劉家儒 於其上背書,因上訴人先前向王淑君借款,並提供客票以為擔保,嗣部分客票退票,王淑君前往上訴人處催討欠款時,上訴人始為自己及經其他票據行為人之授權,開立系爭支票予王淑君以為擔保等節,並為兩造所不爭,足認王淑君填載發票日係經票據行為人合法授權,進而認定系爭支票為有效票據,被上訴人請求富成公司、上訴人、朱珈蒂、劉家儒應連帶給付票款,為有理由,而駁回上訴。故上訴人指摘原審未予詳究富成公司有無授權王淑君自行填載發票日云云,顯有誤會。上訴理由就原審認定事實當否,予以爭執,要與適用法規是否顯有錯誤無涉,且亦無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情事,其所為第三審上訴,難謂合法,不應許可。
四、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
3第3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蘇姿月
法官何佩陵法官林裕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
書記官謝群育附表:
┌──┬────┬─────┬────┬──────┬─────┐│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新臺幣)││├──┼────┼─────┼────┼──────┼─────┤│1│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497,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 江子翠 分行│16日│││├──┼────┼─────┼────┼──────┼─────┤│2│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267,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16日│││├──┼────┼─────┼────┼──────┼─────┤│3│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500,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16日│││├──┼────┼─────┼────┼──────┼─────┤│4│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566,8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16日│││├──┼────┼─────┼────┼──────┼─────┤│5│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600,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16日│││├──┼────┼─────┼────┼──────┼─────┤│6│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500,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25日│││├──┼────┼─────┼────┼──────┼─────┤│7│富成建材│第一銀行│101年4月│1,000,000元│BA0000000│││有限公司│江子翠分行│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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