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290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290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29030號債權人健陽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粘才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風尚診所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查報債權人有命債務人於民國106年10月30日前給付之釋
明文件(如未能釋明,請更正自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之利息)。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
書記官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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