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0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撤銷贈與契約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00一號
原告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
乙○○丁○○被告己○○兼訴訟代理人戊○○被告庚○○右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應提出答辯書狀。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林洲富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