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45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4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459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唐錦鳳指定辯護人陳偉展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12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 石馨文
法官郭玄義法官吳芙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7月12日
書記官林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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