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簡上字第38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簡上字第3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三八號
上訴人甲○即被告右列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台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一審判決(九十年度簡字第四一八三號,聲請簡易處刑案號:九十年度偵字第一三六六五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上訴駁回。
甲○緩刑貳年。
事實
一、甲○明知綽號「西瓜」之不詳姓名成年男子,所交付之 汪佩蓉 、YUKI、 彭羚蔡依林梁詠琪伍佰濱崎步 、動力火車、 施文彬蕭亞軒 等十位歌手之專輯雷射唱片(詳如附表),係分別侵害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滾石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納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力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球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華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魔岩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艾迴公司)、宇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宇宙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德曼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藝百代公司)錄音著作權之盜版物,竟因綽號「西瓜」之成年男子,允其每售出一張雷射唱片,可得新台幣(下同)三十五元之代價,而與「西瓜」共同基意圖營利之概括犯意,由 蔡男 出面擺攤販賣,自九十年六月十日下午六時十五分許起至當晚九時三十分許止,在臺北市○○區○○路三段二八○號前,以每張雷射唱片八十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顧客,先後售出三張盜版光碟,即於當晚二十一時三十分許,在上址為警當場查獲,並扣得附表所示盜版之雷射唱片七十七片。
二、案經滾石公司、華納公司、新力公司、環球公司、豐華公司、魔岩公司、艾迴公司、宇宙公司、博德曼公司、科藝百代公司告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分局第一分局報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上訴人於偵查中坦承所為;上訴程序雖曾否認出售盜版光碟,辯稱只是擺設但尚未出售云云;隨即更正陳述並承認犯行,僅表示無力繳納罰金,請求給予改過機會(見二審卷第三一至三三頁)。本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上訴人(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依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處罰,所認定事實均屬正確,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理由。
二、核被告(上訴人)所為,係違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應依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處罰。上訴人先後多次販賣(意圖營利而交付)行為,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以一罪論,並依法加重其刑。原審參考被告行為情節等各項因素,據以論罪科刑並決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其適用法律、量刑均無違誤。上訴意旨仍執前詞,指責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再查,被告甲○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一份、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份在卷可證,其因一時失慮,致觸刑章,事後深具悔意,經此教訓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對被告所處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宣告緩刑二年,以啟自新。(被告於緩刑期間內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如因故意犯罪致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將撤銷緩刑並執行原有刑期。)綜上所論,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項、第三百六十八條、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七十四條第一款,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陳興邦
法官蔡惠如法官吳燁山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王黎輝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二、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三、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附表:
┌──┬─────────────┬──┬──────┬─────────│編號│盜版CD雷射唱片名稱│數量│被侵害歌曲│著作權人││││名稱│├──┼─────────────┼──┼──────┼─────────│1│汪佩蓉就是你等│15│就是你│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2│YUKI第一次等│10│第一次│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3│彭羚給lisa等│7│水溫│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4│蔡依林SHOWYOUR│5│捨不得│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5│梁詠琪AMOUR等│2│花火│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6│伍佰順流逆流等│2│ 衝衝衝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7│濱崎步世紀精選等│4│ASONGFORX│艾迴股份有限公司├──┼─────────────┼──┼──────┼─────────│8│動力火車忠孝東路走九遍│2│寄生人│宇宙股份有限公司├──┼─────────────┼──┼──────┼─────────│9│施文彬好聽等│9│好聽│博德曼股份有限公├──┼─────────────┼──┼──────┼─────────│10│蕭亞軒 明天 等│21│明天│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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