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度上易字第191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上易字第19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贓物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上易字第一九一號A
上訴人即被告己○○右上訴人因贓物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五一五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四0三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上訴駁回。
事實
一、己○○與 彭世強 (彭世強所涉贓物罪,業經本院以其共同連續寄藏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確定)明知己○○之弟 林漢卿 (林漢卿所涉贓物等罪,業經本院以其連續故買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確定)自民國(下同)八十八年九月間起至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止,置放在雲林縣東勢鄉同安村阿博汽車材料商行內如附表所示編號一至二一之汽車及零件,係買來之贓物,竟基於共同寄藏贓物之犯意聯絡,擔任前開贓物之拆解、除去汽車標誌及零件識別碼、整理、分類等工作,使被害人難以分辨自已所失竊之物,亦使警方人員難以辨識係屬贓物,造成追贓之困難,而達到寄藏贓物之目的,嗣於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十五時許,為警在前開汽車材料商行查獲附表備註欄所示編號一至二一之贓物。
二、案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己○○矢口否認前開贓物犯行,辯稱:伊是在阿博汽車材料商行搬一點舊零件,當時是 伊弟 要伊在那邊整理一下零件,伊在該處大約整理兩、三天,材料商行是伊弟開的,在原審是伊弟女友到分局告訴伊要伊承認;伊沒參與,也沒得到好處;當時伊父生病,回來照顧他的,當時伊在修理計程車,剛好警察進去,警察問伊是否有在做什麼,那時伊才回來幾天,伊都在台北開計程車,伊是替伊弟承擔的云云。
二、經查:
(一)右開事實,迭經被告己○○於原審審理中坦白承認(原審卷第二四、二六頁、六七頁反面、六八頁反面、七○頁),核與證人即查獲本件贓物之警員 廖毓田 在另刑事案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九二號貪污案件於九十年四月三日審理中證述:八十九年三月十六日十五時,我查戶口時發現東勢鄉同安村「阿博汽車材料商行」,看到己○○、彭世強正在拆卸一部全新的引擎,我看到引擎號碼被打掉,問他們為何打掉引擎號碼,他們都不回答。我在鐵門旁邊的桶子,發現有二面車牌,就是戊○○所有,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在台中市○○區○○○路○○○號前失竊之RJ-二六一二號車牌,並發現廠內東西非常多,就聯絡值班警員叫他聯絡主管來支援(見另刑事案件訴字第三九二號貪污案卷第一四六、一四七頁);嗣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三日原審審理中證述:大門前有一部全新汽車引擎在拆卸中,我看到彭世強、己○○在拆卸,彭世強手上有拿零件。我當時穿制服,他們看到我的時候很錯愕。接下來,我看到門前有二面車牌,是前一天失竊的車牌。我有問己○○車子哪裏來,他們都不回答。也問他們是不是贓物,他們也不回答等語相符(見另刑事案件訴字第三九二號貪污案卷第二八九、二九0頁)。
(二)附表所示編號一至二一之汽車及零件,係屬贓物之事實,及彭世強、林漢卿因涉犯贓物罪,經本院以彭世強共同連續寄藏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確定,以林漢卿連續故買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確定,業經本院另刑事案件認定詳實,有本院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一二四號及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三三五二號刑事判決各一件在卷可憑(原審卷第四八頁至六五頁),此外,復有現場照片五十五張可資佐證附另刑事案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三○三號案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是被告與另案被告彭世強明知附表編號一至二一之汽車及零件係贓物,仍共同實施拆解、除去汽車標誌及零件識別碼、整理、分類等行為,堪以認定,本件事證明確,被告所辯,為飾卸刑責之詞,委不足採,應依法論科。
三、按將贓物解體、將識別號碼或標誌加予削除,使贓物難以辨識,增加追贓之困難,此種行為,有使贓物隱而不顯之作用,自屬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寄藏贓物行為。核被告己○○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二項之寄藏贓物罪。被告與彭世強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又被告先後多次為如附表之寄藏贓物行為,時間緊接,所犯罪名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以一罪論,並加重其刑。
四、原審以被告罪證明確,因予適用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之規定,審酌被告無犯罪前科,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份在卷可證,素行良好,犯罪後於原審坦承犯行,上訴本院後又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本件查獲之贓物達二十一部,而被告此種拆解車體之行為,正提供了竊盜犯銷贓通路,助長竊車集團之猖獗,被害人或警方追贓無門,使被害人蒙受重大損害,及被告於犯罪後未能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本院經核原判決認事用法俱無不合,量刑亦稱妥適,被告上訴意旨,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可取,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碧霞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鄭文肅
法官陳珍如法官高明發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法院書記官陳淑貞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被害人│失竊車輛│車輛特徵│失竊時間│失竊地點│備註├──┼───┼────┼─────┼────┼────┼────────│一│ 新賀晟 │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八年│台中巿南│1股東:丁○○││公司│-814│,1996│九月六日│ 區樹德里 │2尋獲車箱一個(│││2自小貨│年份,28│八時三十│建國南路│定作,多裝一道│││車一部│35CC,│分許│一段八八│門,後門把斷一││││約值新台幣││號前(起│截)││││四十萬元││訴書漏載│││││││)│├──┼───┼────┼─────┼────┼────┼────────│二│新賀晟│車號00│中華,銀色│八十八年│台中巿南│1股東:丁○○││公司│-748│,1996│九月六日│區樹德里│2尋獲車箱一個(│││8自小貨│年份,28│八時三十│建國南路│可看出車號00│││車一部│35CC,│分許│一段八八│-7488,有││││約值新台幣││號前│「一本勝負,太││││四十萬元│││陽帝國」字樣)└──┴───┴────┴─────┴────┴────┴────────┌──┬───┬────┬─────┬────┬────┬────────│三│台灣花│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八年│台中縣烏│1使用者:癸○○││卉生物│-794│,1998│九月二十│日鄉九德│2尋獲花卉保鮮管││技術股│7自小貨│年份,28│五日八時│村中華路│一批(貼有「G││份有限│車一部│35CC│許│一六九號│reenBi││公司││(起訴書誤││前│otechC││││載為銀色)│││o.,Ltd.
│││││││」標籤├──┼───┼────┼─────┼────┼────┼────────│四│耀捷實│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八年│台北縣蘆│1使用者:寅○○││業有限│-123│,1997│九月二十│洲巿堤後│2尋獲車箱一個(││公司│3自小貨│年份,28│八日九時│路三民路│可看出車號00│││車一部│35CC,│許│公園前│-1233,有││││約值新台幣│││大鎖)││││三十五萬元│││└──┴───┴────┴─────┴────┴────┴────────┌──┬───┬────┬─────┬────┬────┬────────│五│巳○│車號00│中華,淺綠│八十八年│台北巿士│1尋獲引擎一個(│││-189│色,199│十月二十│林區福佳│可看出引擎號碼│││2自小貨│8年份,2│二日十二│里文林路│)、輪胎一組(│││車一部│476CC│時三十分│五八七巷│有噴漆)、車頂││││,約值新台│許│堤防旁│蓋一個(有行車││││幣七十餘萬│││執照)、雨傘二││││元│││支├──┼───┼────┼─────┼────┼────┼────────│六│耀捷實│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八年│台北縣蘆│1使用者:寅○○││業有限│-262│,1997│十一月十│洲巿永平│(起訴書誤載為││公司│9自小貨│年份,28│一日九時│街六0號│ 陳愛男 )│││車一部│35CC,│許│前│2尋獲車箱一個(││││約值新台幣│││定作,加裝一只││││三十五萬元│││鎖,其鑰匙可開│││││││)└──┴───┴────┴─────┴────┴────┴────────┌──┬───┬────┬─────┬────┬────┬────────│七│ 顏小惠 │車號00│福特,白色│八十八年│台中縣梧│1使用者:午○○│││-473│,1995│十二月十│棲鎮大庄│2尋獲方向盤一個│││0自小客│年份,15│日十二時│村中棲路│(貼有圓形圖案│││車一部│98CC,│三十分許│一段七一│貼紙)、右前頁││││約值新台幣││0號前│片一個(有刮痕││││三十萬元│││)、直排輪鞋一│││││││雙(寫有「家」│││││││字)├──┼───┼────┼─────┼────┼────┼────────│八│ 嘉南 商│車號00│中華,藍色│八十八年│嘉義巿西│1使用者:甲○○││行│-319│,1997│十二月二│區保安里│2尋獲車門二片(│││3自小貨│年份,28│十日七時│四維路二│漆有車號00-│││車一部│35CC,│許│八五號前│3193、貼有││││約值新台幣│││匯豐汽車保養條││││五十萬元│││)、保溫箱一個│││││││(有嘉南羊乳標│││││││誌及擦痕)└──┴───┴────┴─────┴────┴────┴────────┌──┬───┬────┬─────┬────┬────┬────────│九│華洲運│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八年│台北巿中│1使用者:庚○○││通股份│-530│,1997│十二月二│山區復興│2尋獲車門二片(││有限公│3自小貨│年份,28│十七日八│北路與五│有其公司名稱之││司│車一部│35CC,│時許│常街口│噴漆)││││約值新台幣│││││││三十萬元│││├──┼───┼────┼─────┼────┼────┼────────│一0│乙○○│車號00│中華,藍色│八十九年│台中巿南│尋獲車門一片(貼│││-743│,1997│一月十九│區西川里│有順益汽車保養條│││0自小貨│年份,28│日十二時│建國南路│,鑰匙孔有貼膠布│││車一部│35CC,│許│一段二六│之痕跡)││││約值新台幣││五號前│││││四十萬元│││├──┼───┼────┼─────┼────┼────┼────────│一一│丙○○│車號00│三陽,銀色│八十九年│桃園縣桃│尋獲平衡桿一支(│││-101│,1997│二月十二│園巿慈光│寫有車號00-0│││5自小客│年份,15│日十時許│街土地公│015)、輪胎二└──┴───┴────┴─────┴────┴────┴────────┌──┬───┬────┬─────┬────┬────┬────────│││車一部│90CC,││廟前│個(有「H」標誌││││約值新台幣│││,打氣孔、定位塊││││四十萬元│││與「H」標誌呈一│││││││直線)├──┼───┼────┼─────┼────┼────┼────────│一二│辛○○│車號00│積架,藍色│八十九年│彰化縣二│尋獲方向盤一個(│││-609│,1989│二月十四│林鎮北平│下方有刮痕)、│││8自小客│年份,35│日九時二│里二溪路│音響主機一個(有│││車一部│90CC,│十分許│一段四三│「X」刮痕)││││約值新台幣││巷三號前│││││一百十萬元│││├──┼───┼────┼─────┼────┼────┼────────│一三│ 潘瑞明 │車號00│日產,綠色│八十九年│台北縣新│1使用者: 潘瑞樺 │││-707│,1998│二月十四│ 莊巿 中平│2尋獲儀表板一個│││9自小客│年份,15│日十八時│路│(右下方有擦痕│││車一部│97CC,│許││、內裝配備冰箱││││約值新台幣│││)└──┴───┴────┴─────┴────┴────┴────────┌──┬───┬────┬─────┬────┬────┬────────││││四十三萬元│││├──┼───┼────┼─────┼────┼────┼────────│一四│ 孫李美 │車號00│日產,綠色│八十九年│台南巿東│1使用者:壬○○││珠│-178│,1996│二月○○○區○○路│2尋獲變速箱、方│││3自小客│年份,19│三日七時│戶政事務│向機、CD盒、│││車一部│95CC,│四十分許│所前│電腦、壓縮機、││││約值新台幣│││發電機、起動馬││││四十五萬元│││達、冷氣控制面│││││││板、進氣歧管(│││││││貼有嘉賓汽車保│││││││養廠之標籤)、│││││││傳動軸、水箱、│││││││冷氣風箱、儀表│││││││板(里程數90│││││││464公里)各│││││││一個(均有白色│││││││噴漆記號)└──┴───┴────┴─────┴────┴────┴────────┌──┬───┬────┬─────┬────┬────┬────────│一五│南洲實│車號00│裕隆,銀色│八十九年│台中巿南│1司機:黃金喜││業股份│-351│,1996│二月○○○區○○路│2尋獲車門二片(││有限公│2自小貨│年份,26│五日七時│與美村路│貼有連成汽車保││司│車一部│64CC│許│口│養條)├──┼───┼────┼─────┼────┼────┼────────│一六│ 林麗華 │車號00│三陽,白色│八十九年│台北巿大│1使用者:丑○○│││-250│,1998│二月二十│安區民炤│2尋獲方向盤一個│││1自小客│年份,15│六日零時│里新生南│(有刮痕)、後│││車一部│90CC,│許│路一段一│照鏡一個(貼有││││約值新台幣││六一巷九│台北縣警察局之││││四十五萬元││號前│貼紙)├──┼───┼────┼─────┼────┼────┼────────│一七│子○○│車號00│中華,白色│八十九月│嘉義巿西│尋獲後座椅背二個│││-265│,2000│二月二十│區遼寧一│(椅套有魔鬼膠沾│││7自小客│年份,15│六日七時│街一二一│粘之痕跡)│││車一部│97CC,│許│號前│││││約值新台幣│││└──┴───┴────┴─────┴────┴────┴────────┌──┬───┬────┬─────┬────┬────┬────────││││六十一萬元│││├──┼───┼────┼─────┼────┼────┼────────│一八│辰○○│車號00│中華,藍色│八十九年│台中巿自│尋獲車門一片(有│││-257│,1998│二月二十│由三街前│刮痕、貼有順益汽│││5自小貨│年份,28│八日十四││車保養條)│││車一部│35CC,│時許││││││約值新台幣│││││││四十五萬元│││├──┼───┼────┼─────┼────┼────┼────────│一九│ 羅寰浩 │車號00│國瑞,白色│八十九年│台中巿北│尋獲後行李箱蓋一│││-332│,1994│三月七日│屯區松竹│個(標誌漆成金色│││2自小客│年份,19│四時許│路一四五│,裝有無線電天線│││車一部│98CC,││巷一一五│)││││約值新台幣││號前│││││三十萬元│││└──┴───┴────┴─────┴────┴────┴────────┌──┬───┬────┬─────┬────┬────┬────────│二0│卯○○│車號00│日產,綠色│八十九年│雲林縣虎│尋獲車門一片(貼│││-464│,1998│三月九日│尾鎮新興│有保養條)│││1自小客│年份,15│十七時許│里新生路││││車一部│97CC,││七四號(│││││約值新台幣││若瑟醫院│││││四十萬元││)前│├──┼───┼────┼─────┼────┼────┼────────│二一│戊○○│車號00│國瑞,白色│八十九年│台中巿南│尋獲車牌0面(可│││-261│,1996│三月十五│屯區向心│辨識車號00-0│││2自小客│年份,14│日二十三│南路一0│612)、後行李│││車一部│97CC,│時許│九號前│箱蓋、引擎蓋、引││││約值新台幣│││擎本體上部、方向││││二十七萬元│││盤各一個、音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