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易字第16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88年上易字第16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六八六號
上訴人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薛松雨游成淵右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經本院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李相助
法官王振興法官蔡光治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才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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