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消債更字第6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14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消債更字第684號債務人 許金龍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件㈠至㈩所示相關證明資料,並釋明如附件至所示之事項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
書記官謝安青附件:
㈠、聲請人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包括共同生活戶,戶長分別為鄭OO、林OO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家族親屬系統表(包括林OO、許OO、鄭OO向下三親等內所有含婚生、非婚生、領養或認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姓名、稱謂)。
㈡、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財產目錄欄填載方式,為含土地、建物、動產(汽機車)、所有銀行及郵局存款(含銀行名稱、帳號、迄補正日止之存款數額及所有銀行及郵局存摺影本)、股票、保險單(含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所有財產,請依誠實及信用原則陳報財產並載於財產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財產目錄欄內,切勿隱匿財產,以免受不利益之處分。
㈢、所謂聲請前兩年內收入,係指包括基本薪資、工資、佣金、獎金、津貼、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政府補助金、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聲請人所陳報之聲請前兩年內收入,僅係抄錄自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本院所需資料不符;另所謂營業活動,係指反覆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其他相類行為,以獲取代價之社會活動者。聲請人出資經營「恒福螺絲有限公司」,請說明何以聲請人之戶籍地即為該公司營業登記之住址,又「恒福螺絲有限公司」聲請前2年之營業額如何?聲請人營餘分配如何?請檢附該公司營業額數額並應附證明文件如進出貨單、會計結帳月報表,切勿為不實之記載。
㈣、聲請人曾於96年間進行財產交易而申報42,430元之所得,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因該項交易而獲得利益之有償行為,害及債權人權利之程度。
㈤、所謂必要支出係指包括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稅賦開支、全民健保、勞保、農保或其他支出在內之所有「必要」支出數額,非所有支出皆得陳報;陳報聲請前兩年內必要支出須詳列各項支出,並提出證明文件。聲請人前所陳報之交通費每月支出600元,其說明為「以機車代步上下班」,然提出加油之97年4月發票金額合計為3,274元,且97年
4月23日單次加油即花費723元,請說明所陳不一致之理由及何種機車車款可以一次加滿723元?並附該車(汽車或機車)行照影本。
㈥、甲○○94、95、96年度之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甲○○94、95、96年度之薪資所得證明(包括薪俸、各種津貼、獎金、補助費等)、薪資收入期間、勞健險投保資料(包括投保單位及投保金額)。
㈦、完整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以上請附正本)。
㈧、債權人清冊中,就債權人臺北富邦銀行之債權表明為自用住宅借款,請提出房屋貸款契約書。另提出土地銀行勞工優惠貸款契約書及歷次附有起始日期之分期繳款轉匯單據(存摺內頁影本或支票存單),註明貸款餘額、該筆貸款所用目的為何?
㈨、聲請人身心障礙及縣政府每月3,000元補助之證明文件,若只有殘障手冊作為證明,請檢附重新申請鑑定後之手冊正反面影本。
㈩、聲請人與甲○○之離婚協議書(內容必須記載有雙方議定贍養費之給付方式及數額、子女監護方式及扶養費之給付方式及數額及任何特別約定事項),另說明為何於聲請人手術出院2日後之96年5月2日與甲○○離婚?離婚之實際原因為何?子女OOO、OOO、OOO為何均由甲○○監護之理由何在?
、請釋明「臺南縣○○市○○路○○巷○○弄○○號之2」土地、房屋所有權人為何?若所有權人為聲請人或甲○○,請釋明何人出資購買?
、請釋明聲請人是否因手術、醫療、住院而受領有保險公司發給之醫療險保險給付?或任職單位發給之慰問金?或任何醫療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請釋明聲請人於96年3月11日酒後駕車致犯公共危險罪,有無任何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存在?該肇事車輛L7T-125號重型機車係誰所有?肇事後車輛受損賠償狀況如何?及聲請人是否有因該車禍而受領有保險公司發給之意外險保險給付?或任何賠償金?若有,其期間及金額,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請釋明為何聲請人勞保投保年資長達17年171日,在恒福螺絲有限公司年資亦長達19年46日,並投資該公司股份750,00
0元,卻只領取該公司平均月收入17,510元之薪資?請參酌附件㈢之說明重報聲請前兩年內收入。
、請釋明聲請人於離婚後為何搬至臺南縣○○鄉○○村○○○街○○○巷○號,聲請人與林OO、林OOO有何關係?聲請人於離婚後既已搬至上址,為何於97年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至位於甲○○住處旁之臺南縣○○市○○路○○○號「臺灣優力加油站」加油?
、請釋明甲○○於聲請日前5年內是否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及其營業統一編號、營業額。
、請釋明受聲請人扶養親屬OOO、OOO、OOO現就讀學校年級為何,及是否曾辦理助學貸款?並重報聲請人每月「實際支出」於上開三人之扶養費數額、原因及種類。(請參酌其扶養義務人之人數比例核實陳報)
、請釋明聲請人及甲○○於離婚前兩年內有否就不動產或動產為有償行為(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行為(贈與、繼承等),而生財產變動;倘於聲請前兩年內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請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相關資料(買賣契約);另釋明聲請人及甲○○是否曾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若無,詳為說明於五年內是否因繼承而生財產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