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補字第1902號
原 告 國際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營業所
法定代理人 李雲光
原 告 亞洲國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文怡
原告與被告瑞聯天地A區管理委員會間給付管理服務費事件,原
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
同)99,93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
庭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鍾貴堯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許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