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字第2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6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字第二二八號
上訴人丁○○
丙○○戊○○乙○○○訴訟代理人 林朋助 律師被上訴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黃吉雄 律師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下午二時四十分於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B1審判長法官張國彬~B2法官徐文祥~B3法官鄭月霞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楊茱宜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