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2年度中小字第1524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小字第1524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孔令範
訴訟代理人  張家銘
被   告  楊桂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林佳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
書記官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