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15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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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1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2月08日
裁判案由:貪污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一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選任辯護人蘇盈貴右列被告因貪污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庭期另行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陳志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生輝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