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六十六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黃渙文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B審判長法官王明宏~B法官曾文欣~B法官黃渙文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六十六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黃渙文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B審判長法官王明宏~B法官曾文欣~B法官黃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