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拍字第8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拍字第815號聲請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裕璋 訴訟代理人甲○○相對人兆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85年1月18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向伊借款之擔保,設定新台幣(下同)14,8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日期自85年1月18日起至125年1月17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分別㈠於88年11月17日向伊借款55,000,000元,利息依年息3.08%計算,借款期限至95年11月20日,經展期至96年11月20日;㈡8,000,000元,利息依年息3.08%計算,借款期限至95年3月24日,經兩次展期至97年3月24日;並各約定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即喪失期限利益,債務應視為全部到期,並約定遲延履行給付本金或利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逾期在6個月以內償還者,按上開利率10﹪加付違約金,逾期在6個月以上者,其超過6個月以上部分,加倍計付。詎相對人就上列借款各繳息至96年12月27日、96年12月27日,依約本件借款即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上列聲請事項,業據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建物謄本、借據、借款展期約定書、借據附表為證(見本院卷第6至20頁),相對人則以其未償還之本金為56,851,850元,聲請人則以令聲請拍賣伊所有台北縣○里鄉○○段○○○○○號之建物及土地,已足夠清償前開貸款,且本件聲請拍賣標的物與第三人存有租約,故可否於八里鄉標的物不足清償再行拍賣云云為辯。惟聲請拍賣抵押物,原屬非訟事件,祇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並依登記該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清償期已屆滿而未受清償時,法院即應為許可拍賣之裁定,至實際清償期如何,則非所問(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217號裁定意旨參照)。從而,相對人既有積欠聲請人上列借款,而相對人未依約按期繳款,則依約該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則本院即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甚明。且相對人所辯屬實體事項,並非本院所能置喙,是核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8月2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吳定亞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
中華民國97年8月29日
書記官高秋芬附表:
土地標示┌──┬─────────────────────┬──┬───────┬─────┐│編號│土地坐落│地目│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1│臺北市○○○區○○○段│2│0000-0000│建│569.00│215/10000││──├───┼────┼───┼──┼─────┼──┼───────┼─────┤│2│臺北市○○○區○○○段│2│0000-0000│建│7.0│215/10000│└──┴───┴────┴───┴──┴─────┴──┴───────┴─────┘
建物標示┌──┬───┬────┬────┬───────┬───────────────┬──┬──┐│編號│建號│基地坐落│建物門牌│建物式樣主要│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備註││││││建築材料及房├─────┬───┬─────┤範圍│││││││屋層數│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02390│臺北市│臺北市│12層鋼筋混凝│第10層│99.62│陽台:│全部││││-000│萬華區│萬華區│土造│見使用執照││面積11.96││││││漢中段│中華路││││花台:││││││2小段│一段20││││面積2.21││││││0010-0│2號10樓││││││││││000地號│之2│││││││││││││││││││├───┴────┴────┴───────┴─────┴───┴─────┴──┴──┤││共同使用部分:建號:00000-000,面積:969.56平方公尺,持分:369/10000│││建號:00000-000,面積:553.96平方公尺,持分:24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