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0年度上訴字第123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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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0年上訴字第1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236號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曾文生選任辯護人周村來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被告 賴瑞隆 選任辯護人 蔡鴻杰 律師
林綉君 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陳中和
法官林水城法官邱永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
書記官盧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