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10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0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八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石木婁 律師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林富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卓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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