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79號原告 方偉承 被告 鄭博彥
林信宏 溫耀揚 林柏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4月25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民事庭法官王翠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書記官陳怡君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79號原告 方偉承 被告 鄭博彥
林信宏 溫耀揚 林柏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4月25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民事庭法官王翠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書記官陳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