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37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728號原告 蔡宏仁 被告 曾春明 訴訟代理人 朱逸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37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728號原告 蔡宏仁 被告 曾春明 訴訟代理人 朱逸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