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7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76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4日裁判案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76號原告 陳淑娥 被告 周素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12月2日上午11時,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民事第二庭法官林昶燁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書記官鄭美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