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訴字第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訴字第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訴字第586號上訴人即被告 謝榮銓
居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之00,0樓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205號,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陳筱珮
法官羅郁婷法官柯姿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硃燕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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