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6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五一號
原告己○○法定代理人庚○○被告戊○○
甲○○丙○○乙○○丁○○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一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原告應提出門牌號碼台南縣○○鄉○○村○○街○○○號房屋之房屋現值資料。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童來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林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