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自字第8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誣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自字第八六三號
自訴人甲○○自訴代理人 黃錦郎 律師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梁堯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自字第8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誣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自字第八六三號
自訴人甲○○自訴代理人 黃錦郎 律師被告乙○○右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梁堯銘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