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48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О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一六四一號、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四二六四號)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乙○○○成年人與未滿十八歲之人共同以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為常業,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扣案如附表一、三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壹萬零肆佰陸拾片、如附表二、四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片肆仟壹佰捌拾貳片、攤架壹組、燈具壹組、看板壹片、空盒貳拾壹箱、音樂及影音光碟目錄壹本、投錢桶貳個、新臺幣柒佰伍拾元均沒收。
事實
一、乙○○○於民國九十一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九十二年八月五日判處違反著作權部分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妨害風化部分有期徒刑四月,緩刑三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月,緩刑三年確定。詎仍不思悔改,其明知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神鬼奇航」、「那條街」、「天降奇兵」等片名在內之影音光碟、音樂光碟等著作物,均係包括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美公司(下稱迪士尼公司)、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卯○公司)、福斯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斯公司)、甲○○○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上華公司)等公司分別享有著作權之視聽著作及音樂著作,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不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未經授權之重製物,竟與綽號「 阿祥 」之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基於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未經授權製作之重製物為常業之犯意聯絡,明知「阿祥」所販售之影音光碟、音樂光碟係不詳姓名年籍之人於不詳之時、地未經著作權人授權擅自重製之著作物,猶自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以影音光碟一片新臺幣(下同)三十五元至三十八元,音樂光碟一片二十五元至三十元不等之價格,向其販入如附表
一、二、三、四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一萬零四百六十片、音樂光碟四千一百八十二片,復於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以盈餘抽成之方式,僱用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陳○豪、賴○緣(均經本院少年法庭裁定為訓誡處分及假日生活輔導),與之共同基於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未經授權製作之重製物為常業之犯意聯絡,由少年陳○豪、賴○緣在臺中市○區○○○街與民意街口設攤,以盜版影音光碟一片一百元、盜版音樂光碟一片五十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之第三人。嗣因少年陳○豪、賴○緣工作至同年七月底止,續由乙○○○承前之常業犯意,於同址設攤販售,直至九十二年八月五日十六時三十分許,為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前址及乙○○○位於臺中市○區○○路六號、八號、臺中市○區○○路一四五巷二二號等住處及其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搜索,扣得乙○○○所有供販賣之重製盜版光碟片包括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一萬零三百十九片、音樂光碟三千七百片、攤架一組、燈具一組、看板一片、空盒二十一箱、目錄一本、投錢筒二個、現金五百元等物。嗣乙○○○復承前之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未經授權製作之重製物為常業之犯意,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凌晨三時起,在臺中市○○路一九二號前設攤,販售前開向「阿祥」購得之盜版影音光碟及音樂光碟予不特定之人,而於同日十五時十分許,為警在上址查獲,並扣乙○○○所有供眅賣之重製盜版光碟片包括如附表三、四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一百四十一片、音樂光碟四百八十二片及現金二百五十元。
二、案經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著作權人訴由內政部警政署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王洪敘芬對於右揭事實坦承不諱,核與證人 江文博 、丙○○、辛○○、 王政祺 、賴○緣、陳○豪、 吳彥虢 、己○○、庚○○所述情節相符(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十一頁;第十四頁;第十五頁;第十九頁、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二宗第二十頁;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二十八頁、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二宗第十五頁;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三十頁、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二宗第十五頁;九十三年度他字第七七一號卷第四十五頁、第六十六頁、第七十一頁、第八十一頁;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0號卷第一八四頁;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0號卷第一九0頁),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復有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狀提之鑑識報告影本一張及受侵害電影著作數量清冊三張(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五十六頁)、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經濟部公司執照及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遭盜版品清冊各一張(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六十一頁)、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遭盜版影片①澀女郎②我的秘密花園③ 大明國 姓爺④三少爺的劍⑤ 一休 和尚⑥紹興師爺⑦齊天大聖 孫悟空 ⑧射鵰英雄傳八片之權利相關證明文件(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六十四頁、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0號卷第一0四頁)、內政部警政署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卯○等十家唱片公司遭盜版二千二百片音樂光碟數量表一張(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一0八頁)、現場及證物照片影本十六幀(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一宗第一三三頁)、查獲現場及證物照片十四幀(九十二年度少連偵字第一三五號卷第二宗第三十九頁至四十二頁)、智財保護大隊查扣被侵害之電影光碟影片相關著作權證明文件影本(九十二年度發查字第三八七九號卷第一五六頁至二百頁)、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查獲現場圖及照片六幀(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四二六四號卷第三十五頁至三十八頁)、告訴人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狀提被告侵害著作權影片目錄表一份(九十三年度發查字第二三九號卷第十二頁至一九二頁)、被侵害音樂光碟封面十二份、遭侵權唱片公司之權利證明文件即經濟部公司執照、台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台北市政府核准變更登記函影本共二十四張(九十三年度發查字第二八0六號卷第八頁、第二十頁、第三十二頁)、智財保護大隊查扣卯○等十家唱片公司遭盜版二千二百片音樂光碟名稱著作權人表二張及被侵害音樂光碟封面七份、遭侵權唱片公司之權利證明文件即經濟部公司執照、台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共二十二張(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0號卷第四十一頁、第四十三頁、第四十七頁)、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狀提之鑑識報告影本一張及受侵害電影著作一百四十八片數量清冊影本二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八0號卷第一八五頁、第一八八頁)等在卷可稽,並有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一萬零三百十九片、如附表非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三千七百片、攤架一組、燈具一組、看板一片、空盒二十一箱、音樂、影音光碟目錄一本、投錢桶二個、現金五百元(內政部警政署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獲之部分);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一百四十一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四百八十二片、現金二百五十元(臺中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之部分)等為證。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可認定。?
二、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臺上字第五一○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刑法上之常業犯,祇須有賴某種犯罪為生活,而有事實上之表現為已足,不以犯罪時間之長短為標準,亦不以專賴該犯罪為唯一生活依憑之必要,縱令尚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常業犯之成立(最高法院八十八年臺上字第二九一六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僱用少年賴○緣、陳○豪販賣盜版光碟,且觀諸扣案之重製盜版光碟片數量合計達上萬片、種類繁多等情,其上揭販售盜版光碟之犯行已具有一定之規模,行為具有反覆實施性,顯非偶而為之,故被告係以販售之方式,而移轉所有所權之方法散布該等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而重製之盜版光碟維生之意思及事實,應屬常業犯無疑。又按被告行為後,著作權法於九十三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於同年月三日生效,就修正前之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以犯同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一項為常業之犯罪態樣,已移列為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之以犯同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二項為常業罪。而修正前與修正後之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之法定刑均相同,而不生舊法較有利於被告之問題,自應適用修正後之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故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為常業罪。被告與綽號「阿祥」之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及少年賴○緣、陳○豪(就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至同年七月底部分),就前開犯行有犯意之聯絡,行為之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另按「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前段定有明文,本案被告行為時係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有年籍資料附卷足參,而少年賴○緣、陳○豪分別係七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000年0月0日生,其於行為時係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則被告與少年賴○緣、陳○豪,於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至同年七月底,共同實施本案前開所示之犯行,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九十二年八月五日判處違反著作權部分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妨害風化部分有期徒刑四月,緩刑三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月,緩刑三年確定,猶不知警惕,為圖生計,而大量販售盜版光碟牟利,顯然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概念,危害我國國際形象非淺,及其販賣數量、時間、犯罪所生之損害,及事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扣案包括如附表一、三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合計一萬零四百六十片、如附表二、四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四千一百八十二片、攤架一組、燈具一組、看板一片、空盒二十一箱、音樂、影音光碟目錄一本、投錢桶二個、現金七百五十元,均係被告所有供犯本案所用或所得之物,業據被告供明在卷,爰依著作權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
四、併案意旨略以:被告乙○○○與少年李○芨共同基於意圖營利,在臺中市○○路六五巷五八號前擺設攤位,販賣盜版影音光碟及音樂光碟,嗣為警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十一時五十分許,當場查獲,並扣得盜版影音光碟二百零八片、音樂光碟三百三十七片,因認被告涉犯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之罪嫌云云。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最高法院三十年度上字第八一六號判例可資參照。另告訴人指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不得僅憑告訴人指訴遽令被告入罪,最高法院五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三00號判例可循。公訴人認為被告涉犯前揭犯行無非係以告訴代理人丑○○、己○○、吳彥虢之指述及扣案之盜版影音光碟二百零八片、音樂光碟三百三十七片為其論據之基礎。訊據被告堅詞否認有何公訴人所指之前開犯行,辯稱:伊當時係去市場買菜,見販賣盜版光碟之攤販,一時好奇,即前往該攤位挑片,後不想買即將片子放下離開,伊並不認識少年李○芨,亦無僱用其販賣盜版光碟等語。經查:告訴代理人丑○○、己○○、吳彥虢之指述及其提出之著作權證明資料(九十三年度發查字第九二一號卷第九至三八頁),雖足證前開盜版影音光碟、音樂光碟係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之重製物,但並無法以此即推認證人李○芨即係被告所僱用,以負責販賣前開盜版光碟等情。且證人李○芨迭於警詢、偵查、少年法庭調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再三證述:伊係受僱於綽號「阿祥」之人,並非被告,其亦不認識被告,被告曾至該攤販挑選盜版光碟片等語(九十三年度他字第七七一號卷第四六頁、六六頁,本院卷第二七九至二八三頁),核與被告前開所辯相符,且證人即查獲前開販賣盜版光碟之員警巳○○於本院審理時亦結證稱:伊等在那裏觀看到逮捕的時間約幾分鐘,很短暫,從遠處觀察被告的動作就是拿起來看一下就放下去,跟之前一般客人的感覺是一樣的,伊沒有看到被告與客人交談或少年交錢給被告等語(本院卷第二九二至二九四頁),故依證人巳○○之證述,亦無法證明被告確有僱用證人李○芨以販賣盜版光碟。綜上所述,既查無積極證據,足證被告確有併案意旨所述之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之犯行,揆諸前開法條及判例意旨之說明此部分之犯行即屬不證明,惟此部分既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即無從逕為無罪之諭知,自應退回檢察官另為適法之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二項、第九十八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十一條、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二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丁○○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法官劉逸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附表一:盜版影音光碟(智財大隊查獲部分)┌──┬─────────────────────────────┬─────────┬────────────┐│編號│片名│數量(片)│著作權人│├──┼─────────────────────────────┼─────────┼────────────┤│1│神鬼奇航│1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PiratesOfTheCarribean:TheCurseOfTheBlackPearl││司│├──┼─────────────────────────────┼─────────┼────────────┤│2│海底總動員│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FindingNemo││司│├──┼─────────────────────────────┼─────────┼────────────┤│3│我的野蠻網友│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BringingDownTheHouse││司│├──┼─────────────────────────────┼─────────┼────────────┤│4│失落的帝國2│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AtlantisII:Milo'sReturn││司│├──┼─────────────────────────────┼─────────┼────────────┤│5│小熊維尼故事書:溫馨百畝森林│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TheBookOfPooh:StoriesFromtheHeart││司│├──┼─────────────────────────────┼─────────┼────────────┤│6│水瓶座女孩│4│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WhatAGirlWants│││├──┼─────────────────────────────┼─────────┼────────────┤│7│駭客任務2│10│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TheMatrixReloaded│││├──┼─────────────────────────────┼─────────┼────────────┤│8│ 哈利波特 2│12│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HarryPotterAndTheChamberOfSecrets│││├──┼─────────────────────────────┼─────────┼────────────┤│9│龍潭虎穴│2│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Cradle2TheGrave│││├──┼─────────────────────────────┼─────────┼────────────┤││愛情趴趴走│6│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DownWithLove││有限公司│├──┼─────────────────────────────┼─────────┼────────────┤││絕命鈴聲│4│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PhoneBooth││有限公司│├──┼─────────────────────────────┼─────────┼────────────┤││天降神兵│6│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TheLeagueOfExtraordinaryGentlemen││有限公司│├──┼─────────────────────────────┼─────────┼────────────┤││冰原歷險記│2│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IceAge││有限公司│├──┼─────────────────────────────┼─────────┼────────────┤││英雄│2│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Hero││有限公司│├──┼─────────────────────────────┼─────────┼────────────┤││毀滅倒數│6│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28DaysLater││有限公司│├──┼─────────────────────────────┼─────────┼────────────┤││X戰警2│6│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X-MenII││有限公司│├──┼─────────────────────────────┼─────────┼────────────┤││綠巨人 浩克 │4│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TheHulk││夥│├──┼─────────────────────────────┼─────────┼────────────┤││王牌天神│8│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BruceAlmighty││夥│├──┼─────────────────────────────┼─────────┼────────────┤││辛巴達七海傳奇│2│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Sinbad:LegendOfTheSevenSeas││夥│├──┼─────────────────────────────┼─────────┼────────────┤││神鬼傳奇2│8│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TheMummyReturns││夥│├──┼─────────────────────────────┼─────────┼────────────┤││ 侏羅紀 公園│4│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JurassicPark││夥│├──┼─────────────────────────────┼─────────┼────────────┤││玩命關頭2│20│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2fast2Furious││夥│├──┼─────────────────────────────┼─────────┼────────────┤││千屍萬里追│2│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HouseOf1000Corpses││夥│├──┼─────────────────────────────┼─────────┼────────────┤││絕地戰警2│74│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BadBoys2││公司│├──┼─────────────────────────────┼─────────┼────────────┤││ 奶爸安 親班│2│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DaddyDayCare││公司│├──┼─────────────────────────────┼─────────┼────────────┤││霹靂嬌娃2│20│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Charlie'sAngels:FullThrottle││公司│├──┼─────────────────────────────┼─────────┼────────────┤││獵日風暴│4│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TearsOfTheSun││公司│├──┼─────────────────────────────┼─────────┼────────────┤││好萊塢重案組│2│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HollywoodHomicide││公司│├──┼─────────────────────────────┼─────────┼────────────┤││抓狂管訓班│2│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AngerManagement││公司│├──┼─────────────────────────────┼─────────┼────────────┤││致命ID│4│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Identity││公司│├──┼─────────────────────────────┼─────────┼────────────┤││金法尤物2│4│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LegallyBlonde2││司│├──┼─────────────────────────────┼─────────┼────────────┤││地心毀滅│2│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TheCore││司│├──┼─────────────────────────────┼─────────┼────────────┤││星戰啟示錄│2│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StarTrek:Nemesis││司│├──┼─────────────────────────────┼─────────┼────────────┤││星際寶貝│24│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Lilo&Stitch││司│├──┼─────────────────────────────┼─────────┼────────────┤││我的野蠻網友│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BringingDownTheHouse││司│├──┼─────────────────────────────┼─────────┼────────────┤││失落的帝國2│2│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AtlantisII:Milo'sReturn││司│├──┼─────────────────────────────┼─────────┼────────────┤││嚇破膽│2│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GhostShip│││├──┼─────────────────────────────┼─────────┼────────────┤││貼身情人│2│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TwoWeeksNotice│││├──┼─────────────────────────────┼─────────┼────────────┤││駭客任務2│2│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TheMatrixReloaded│││├──┼─────────────────────────────┼─────────┼────────────┤││X戰警2│2│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X-MenII││有限公司│├──┼─────────────────────────────┼─────────┼────────────┤││七夜怪談西洋篇│2│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TheRing││夥│├──┼─────────────────────────────┼─────────┼────────────┤││綠巨人浩克│4│美商環球市影片有限責任合│││TheHulk││夥│├──┼─────────────────────────────┼─────────┼────────────┤││致命ID│2│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Identity││公司│├──┼─────────────────────────────┼─────────┼────────────┤││防彈武僧│2│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BulletproofMonk││司│├──┼─────────────────────────────┼─────────┼────────────┤││哈特戰爭│2│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Hart'sWar││司│├──┼─────────────────────────────┼─────────┼────────────┤││紹興師爺│46│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射鵰英雄傳│42│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大明國姓爺│22│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三少爺的劍│54│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一休和尚│40│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澀女郎│40│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我的秘密花園│40│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齊天大聖孫悟空│20│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總計六百零二片││另有盜版影音光碟非告訴片九千七百一十七片└───────────────────────────────────────────────────────┘※右列合計:一萬零三百十九片。
附表二:盜版音樂光碟(智財大隊查獲部分)┌──┬─────────────────────────────┬─────────┬────────────┐│編號│片名│數量(片)│著作權人│├──┼─────────────────────────────┼─────────┼────────────┤│1│ 林佑威 │130│卯○國際音樂│││CD名稱:那條街││股份有限公司│├──┼─────────────────────────────┼─────────┼────────────┤│2│ 蔡健雅 │324│子○○○音樂│││CD名稱:陌生人││股份有限公司│├──┼─────────────────────────────┼─────────┼────────────┤│3│ 伍思凱 │335│寅○○○○亞音樂│││CD名稱:愛的鋼琴手││股份有限公司│├──┼─────────────────────────────┼─────────┼────────────┤│4│又見橘花香原聲帶│98│辰○○○○樂│││││股份有限公司│├──┼─────────────────────────────┼─────────┼────────────┤│5│ 范逸臣 │99│未○○○│││CD名稱:信仰愛情││股份有限公司│├──┼─────────────────────────────┼─────────┼────────────┤│6│ 戴愛玲 │453│戊○○○│││CD名稱:為愛做傻事││股份有限公司│├──┼─────────────────────────────┼─────────┼────────────┤│7│ 許慧欣 │147│甲○○○企業│││CD名稱:美麗的愛情││股份有限公司│├──┼─────────────────────────────┼─────────┼────────────┤│8│ 吳宗憲 │101│博德曼│││CD名稱:原罪││股份有限公司│├──┼─────────────────────────────┼─────────┼────────────┤│9│TATU│442│午○○○唱片│││CD名稱:超速快感││股份有限公司│├──┼─────────────────────────────┼─────────┼────────────┤││信樂團│71│艾迴│││CD名稱:天高地厚││股份有限公司│├──┴─────────────────────────────┴─────────┴────────────┤│總計二千二百片││另有盜版音樂光碟非告訴片一千五百片└───────────────────────────────────────────────────────┘※右列合計:三千七百片。
附表三:盜版影音光碟(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部分)┌──┬─────────────────────────────┬─────────┬────────────┐│編號│片名│數量(片)│著作權人│├──┼─────────────────────────────┼─────────┼────────────┤│1│天降奇兵VCD│3│福斯影音股份有限公司│├──┼─────────────────────────────┼─────────┼────────────┤│2│怒海爭鋒VCD│4│福斯影音股份有限公司│├──┼─────────────────────────────┼─────────┼────────────┤│3│毀滅倒數VCD│3│福斯影音股份有限公司│├──┼─────────────────────────────┼─────────┼────────────┤│4│神鬼奇航VCD│5│迪士尼影音股份有限公司│├──┼─────────────────────────────┼─────────┼────────────┤│5│鬼屋VCD│3│迪士尼影音股份有限公司│├──┼─────────────────────────────┼─────────┼────────────┤│6│海底總動員VCD│2│迪士尼影音股份有限公司│├──┼─────────────────────────────┼─────────┼────────────┤│7│凶宅VCD│3│迪士尼影音股份有限公司│├──┼─────────────────────────────┼─────────┼────────────┤│8│辣媽辣妹VCD│2│迪士尼影音股份有限公司│├──┼─────────────────────────────┼─────────┼────────────┤│9│綠巨人浩克VCD│3│環球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王牌天神VCD│3│環球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神秘河流VCD│4│華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向左走向右走VCD│2│華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駭客任務VCD│3│華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星際寶貝VCD│2│華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佛萊迪與傑森VCD│2│新線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二手獅王VCD│3│新線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電鋸殺人狂VCD│6│新線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免死金牌VCD│3│哥倫比亞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真情電波VCD│3│哥倫比亞影音股份有限公司│├──┼─────────────────────────────┼─────────┼────────────┤││致命IDVCD│2│哥倫比亞影音股份有限公司│├──┼─────────────────────────────┼─────────┼────────────┤││過氣童星VCD│3│派拉蒙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古墓奇兵VCD│3│派拉蒙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小鬼特務VCD│3│米高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總計:七十片││另有盜版影音光碟非告訴片七十一片└───────────────────────────────────────────────────────┘※右列合計:一百四十二片。
附表四:盜版音樂光碟(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部分)┌──┬─────────────────────────────┬─────────┬────────────┐│編號│片名│數量(片)│著作權人│├──┼─────────────────────────────┼─────────┼────────────┤│1│ 許紹洋 CD│7│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2│許慧欣CD│8│上華股份有限公司│├──┼─────────────────────────────┼─────────┼────────────┤│3│李泉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4│ 周華健 CD│4│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5│ 費玉清 CD│7│華納股份有限公司│├──┼─────────────────────────────┼─────────┼────────────┤│6│江美琪CD│5│戊○○○股份有限公司│├──┼─────────────────────────────┼─────────┼────────────┤│7│ 蔡幸娟 CD│3│華納股份有限公司│├──┼─────────────────────────────┼─────────┼────────────┤│8│ 孫燕姿 CD│8│華納股份有限公司│├──┼─────────────────────────────┼─────────┼────────────┤│9│ 張惠妹 (勇敢)CD│4│華納股份有限公司│├──┼─────────────────────────────┼─────────┼────────────┤││天高地厚CD│4│艾迴股份有限公司│├──┼─────────────────────────────┼─────────┼────────────┤││心口不一CD│3│上華股份有限公司│├──┼─────────────────────────────┼─────────┼────────────┤││紅粉佳人CD│5│壬○○○份有限公司│├──┼─────────────────────────────┼─────────┼────────────┤││溫柔本色CD│4│華納股份有限公司│├──┼─────────────────────────────┼─────────┼────────────┤││老鷹合唱團CD│5│華納股份有限公司│├──┼─────────────────────────────┼─────────┼────────────┤││堅固柔情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罪愛CD│5│戊○○○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公園CD│5│華納股份有限公司│├──┼─────────────────────────────┼─────────┼────────────┤││瑪麗亞凱莉CD│3│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史汀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五月天CD│7│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黃立行CD│8│戊○○○股份有限公司│├──┼─────────────────────────────┼─────────┼────────────┤││葛瑞蓋斯CD│2│壬○○○份有限公司│├──┼─────────────────────────────┼─────────┼────────────┤││阿桑CD│11│華納股份有限公司│├──┼─────────────────────────────┼─────────┼────────────┤││凱莉米洛CD│5│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木匠兄妹CD│2│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陳亦迅 CD│2│艾迴股份有限公司│├──┼─────────────────────────────┼─────────┼────────────┤││孤單旅行CD│6│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梁靜茹 CD│4│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麥可傑可森CD│5│壬○○○份有限公司│├──┼─────────────────────────────┼─────────┼────────────┤││馮瑋君CD│7│壬○○○份有限公司│├──┼─────────────────────────────┼─────────┼────────────┤││ 王力宏 CD│9│新力股份有限公司│├──┼─────────────────────────────┼─────────┼────────────┤││伍百CD│7│艾迴股份有限公司│├──┼─────────────────────────────┼─────────┼────────────┤││布蘭妮CD│5│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本多RURUCD│10│戊○○○股份有限公司│├──┼─────────────────────────────┼─────────┼────────────┤││王菲CD│8│華納股份有限公司│├──┼─────────────────────────────┼─────────┼────────────┤││ 鄭秀文 CD│6│華納股份有限公司│├──┼─────────────────────────────┼─────────┼────────────┤││中島美嘉CD│5│新力股份有限公司│├──┼─────────────────────────────┼─────────┼────────────┤││戀香CD│9│豐華股份有限公司│├──┼─────────────────────────────┼─────────┼────────────┤││艾薇兒CD│5│壬○○○份有限公司│├──┼─────────────────────────────┼─────────┼────────────┤││羅南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喬許葛洛班CD│3│華納股份有限公司│├──┼─────────────────────────────┼─────────┼────────────┤││ 林慧萍 CD│3│戊○○○股份有限公司│├──┼─────────────────────────────┼─────────┼────────────┤││披頭四合唱團CD│5│戊○○○股份有限公司│├──┼─────────────────────────────┼─────────┼────────────┤││蒂朵CD│5│壬○○○份有限公司│├──┼─────────────────────────────┼─────────┼────────────┤││羅比威廉斯CD│5│戊○○○股份有限公司│├──┼─────────────────────────────┼─────────┼────────────┤││周傳雄CD│4│艾迴股份有限公司│├──┼─────────────────────────────┼─────────┼────────────┤││陳小春CD│2│壬○○○份有限公司│├──┼─────────────────────────────┼─────────┼────────────┤││林嘉欣CD│7│戊○○○股份有限公司│├──┼─────────────────────────────┼─────────┼────────────┤││蔡依林CD│4│新力股份有限公司│├──┼─────────────────────────────┼─────────┼────────────┤││八號當鋪CD│6│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西街少年CD│5│艾迴股份有限公司│├──┼─────────────────────────────┼─────────┼────────────┤││SAYA-SOLOCD│5│壬○○○份有限公司│├──┼─────────────────────────────┼─────────┼────────────┤││ 徐若瑄 CD│5│艾迴股份有限公司│├──┼─────────────────────────────┼─────────┼────────────┤││海豚灣戀人CD│9│福茂股份有限公司│├──┼─────────────────────────────┼─────────┼────────────┤││我的失敗與偉大CD│8│戊○○○股份有限公司│├──┼─────────────────────────────┼─────────┼────────────┤││ 周杰倫 CD│5│新力股份有限公司│├──┼─────────────────────────────┼─────────┼────────────┤││嗆辣紅椒CD│5│華納股份有限公司│├──┼─────────────────────────────┼─────────┼────────────┤││毀滅CD│4│豐華股份有限公司│├──┼─────────────────────────────┼─────────┼────────────┤││松隆子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小事樂團CD│5│艾迴股份有限公司│├──┼─────────────────────────────┼─────────┼────────────┤││SHECD│8│癸○股份有限公司│├──┼─────────────────────────────┼─────────┼────────────┤││邦喬飛CD│5│環球股份有限公司│├──┼─────────────────────────────┼─────────┼────────────┤││陳亦迅CD│5│艾迴股份有限公司│├──┼─────────────────────────────┼─────────┼────────────┤││島谷瞳CD│3│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江惠 CD│9│戊○○○股份有限公司│├──┴─────────────────────────────┴─────────┴────────────┤│總計:三百五十三片││另有盜版音樂光碟非告訴片一百二十九片└───────────────────────────────────────────────────────┘※右列合計:四百八十二片。
*備註:起訴書之附件一、二所示之盜版影音及音樂光碟之數量有誤載,經本院請
內政部警政署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及告訴代理人至本院贓物庫核對,並更正如前述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數量,附此敘明。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