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票字第33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339號

聲請人 陳金亨

相對人 陳忠義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於各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十八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18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付款地:臺南市),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8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另按

  執票人向本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如有約定利息者,得請

  求其約定利息,票據法第124條、第97條第1項第1款定有明

  文。經查,附表所示編號001至018之各紙本票,就利息部分均明載「每月支付利息2%」等字樣,則聲請人本件請求自民國114年2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以年利率16%計算之利息,尚未逾約定利息及民法第205條規定最高利率之限度,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併予敘明。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0  日

              司法事務官 項仁玉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五、本票裁定因屬非訟事件裁定,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本票為形式上之審查,抗告法院亦僅就形式為審查,無從審酌屬於實體上法律關係之事由,亦不得審酌抗告人關於實體事項之抗辯事由,是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空白授權票據者,或對本票債務是否清償而消滅有所爭執等實體上之爭執者,應係由發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

  

附表:                   114年度司票字第000339號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新臺幣)

(即提示日)

001

111年1月3日

1,360,000元

111年2月2日

114年2月1日

TH0000000

002

111年6月8日

300,000元

111年7月7日

114年2月1日

CH246407

003

111年7月8日

300,000元

111年8月8日

114年2月1日

CH246403

004

112年1月1日

1,460,000元

112年1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246424

005

112年3月1日

337,000元

112年3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383292

006

112年3月15日

150,000元

112年4月15日

114年2月1日

CH383293

007

112年4月1日

184,000元

112年5月1日

114年2月1日

CH744952

008

112年6月1日

406,000元

112年6月30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27

009

112年6月26日

248,000元

未載

114年2月1日

CH754646

010

112年7月1日

685,000元

112年9月30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28

011

112年10月1日

842,000元

112年12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744955

012

113年1月1日

986,000元

113年3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744962

013

113年4月1日

744,000元

113年5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744963

014

113年6月1日

840,000元

113年7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42

015

113年8月1日

945,000元

113年9月30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43

016

113年10月1日

1,039,000元

113年11月30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44

017

113年12月1日

1,144,000元

114年1月31日

114年2月1日

CH754645

018

113年10月22日

145,000元

未載

114年2月1日

CH75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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