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7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7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73號聲請人 林永來 代理人 林錦德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5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5月2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施月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5月20日
書記官吳昀蔚┌──────────────────────────────────────────────────┐│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73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林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00000│壹仟股券│3張│3000股││├─┼───────────────┼──────────────┼────┼───┼────┼───┤│2│林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1246│畸零股│1張│500股││├─┼───────────────┼──────────────┼────┼───┼────┼───┤│3│林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675│畸零股│1張│37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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