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64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648號聲請人 郭雅 各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1年7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9月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曹宗鼎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9月5日
書記官洪千羽┌──────────────────────────────────────────────┐│股票附表:101年度除字第64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B-0000000-0│1│10││├──┼───────────────┼──────────────┼───┼────┼───┤│002│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B-0000000-0│1│10││├──┼───────────────┼──────────────┼───┼────┼───┤│003│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C-0000000-0│1│100││├──┼───────────────┼──────────────┼───┼────┼───┤│00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I-0000000-0│1│50││├──┼───────────────┼──────────────┼───┼────┼───┤│005│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B-0000000-0│1│10││├──┼───────────────┼──────────────┼───┼────┼───┤│006│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0NB-0000000-0│1│10││├──┼───────────────┼──────────────┼───┼────┼───┤│007│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8│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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