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度易字第3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3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三二五三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一四六三三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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