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2年上易字第1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二六六號
上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經本院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陳祐輔
法官洪昌宏法官陳國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吳素雲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2年上易字第1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二六六號
上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經本院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陳祐輔
法官洪昌宏法官陳國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吳素雲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