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重訴字第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重訴字第36號原告乙○○被告丙○○
戊○○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晉賢 律師
李汶哲 律師被告甲○○
丁○○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志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原告乙○○部分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7年9月2日
書記官曹德英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重訴字第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重訴字第36號原告乙○○被告丙○○
戊○○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晉賢 律師
李汶哲 律師被告甲○○
丁○○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志成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原告乙○○部分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宛榆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7年9月2日
書記官曹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