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765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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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訴字第765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8年度訴字第765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王正宏 律師被告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代表人丙○○訴訟代理人丁○○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3月2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江幸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3月26日
書記官黃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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